2009年8月14日對我來說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

我這樣說好了,可以跟自己的偶像說話,例如今天我在路上遇到周董然後跟他聊了一下,就是那種感覺,很棒。
當然我遇到的人不是周杰倫(遇得到有鬼),而是我們系某位過了這個暑假就要升五年級(其實他們已經開學了@@)的學長,在此就不說他的名字了,知道的人都心知肚明嘛XD

記得上次去綠島觀音洞的時候跟菩薩求過,希望能多跟他說一些話,雖然我在解籤上找不到什麼對應的項目,但是那首詩的意思大概是慢慢等、不要躁進,就會有好結果。

真準。

因為我之前每次見到學長都會變得很嗨,其實還滿擔心對方會難為情的,不過這次聊得很開心(我啦),所以應該是沒有造成什麼困擾才對。
不過比較困擾的一點是,我所有的朋友都認為我喜歡的人就是這個學長,我該怎麼解釋才好呢?

就像我很喜歡李連杰、周杰倫還有包偉銘這些人,可是我並不會想要跟他們交往什麼的啊......
算是偶像吧,這樣。

我啊,我受的傷還沒好,還不想--其實是不敢--談戀愛,而且如果我是男生,我沒辦法接受自己的女朋友以前發生過那樣的事情(這是私事= =)
雖然有人說治療失戀的方法就是談一個新的戀愛,但是我不能把自己的舊傷交給新的男朋友來處理,是不是?
我傷得太深了,沒辦法,如果說要等到了某個階段之後才能靠另一個情人的溫柔讓傷口痊癒,那麼時間還沒有把我的傷口處理到那個程度。
我是個天生情緒起伏就比較大的人,如果要我還在這種想到就覺得噁心、覺得痛恨的時候再去面對另一個人,我想我跟對方都會瘋掉的(除非我找到一個像郭人傅杯杯的人,他對他阿幼的感情讓我就甘心,對了我最喜歡兩個人都變成年輕的樣子在房間裡那一段)。

所以我沒有喜歡的人,偶像倒是有一堆。
現在這個階段,我有御風就夠了。
因為只有自己能夠陪伴、安慰、包容......有的時候,應該說是常常,我真的好希望御風是真實存在我身邊的人。

唉......本來是講高興的事情,結果又變成難過的事了,這怎麼行?
還是好好來紀念一下,上禮拜五,200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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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M.Jou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