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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十幾年前醫學院的老師上課的時候,有沒有那麼強調自保。

不過我倒是知道,現在幾乎上任何課(尤其是內外兒急,婦科沒上過所以不清楚),老師多多少少都一定會提到『如何自保』

 

口外的課堂上老師一再強調,病歷一定要詳細,說明之後要讓患者或家屬,以及第三方見證者簽名。

急診課上,老師說再縫合之前最好先拍照記錄以免患者咬你一口說某某神經/肌肉/管道是你切斷的。即使如此還使可能遇到下顎骨骨折的患者固定好之後回來投訴,說他原本的咬合沒有那麼亂,是醫生亂排。

一位內科的學長再三強調任一定要告訴家屬『死亡的可能性』並且記錄,也說不要替病人做決定。

神經外科的老師告訴我們,在症狀還不明顯、無法確診時,要告知家屬所有可能的疾病和病程。

另外,老師也提到,哪些病人最好別收--那天他說了這個例子:

死纏爛打懇求你動刀的患者最好別收--因為找不到人願意幫他開,他才會這麼低聲下氣求你,手術後要是有個閃失,八成都是翻臉不認人。像你們牙科就發生過一件......

看出來了嗎?就是這件事

 

事情剛發生,第一次登報的時候,我國中。

那時的我和大多數痛罵三總沒醫德的人一樣,第一個想法是『14顆欸!!也太誇張』

 

一直到升上大學四年級,上過兒童牙科的課程,了解什麼叫全口重建,才覺得之前我真是錯得離譜。

在評論這件事情之前,有幾點是我們必須知道的:

1.會需要上全身麻醉進開刀房處理牙齒的患者,一定是在診間無法配合的患者。可能這位患者極度不合作,要知道牙科醫生不只這個病人,不可能花上一整個上午的時間制伏一個不停尖叫亂動的小孩,而罔顧其他人的就醫權利;也有可能,患者的體力沒有辦法續張著嘴那麼久,從蛀牙蛀到需要拔掉14科來看,這個小孩應該也不是會乖乖讓爸媽幫他刷牙的孩子(換句話說,爸媽把小孩的口照顧成這個樣子,難道爸媽沒有錯?)。

2.全身麻醉有其風險,也許之前麻過沒事但這次就出事了也有可能,也有人對氣管內插管很敏感,一拔管,氣管就收縮起來了。另外嚴重心臟病的患者是全麻的高風險群,更別說老人小孩都是全麻的高風險患者。也就是說,如果要做全麻的話,次數當然是越少越好,所以全口重建才會選擇一次做完。

3.拔14顆沒問題嗎?答案是沒有,齒槽嵴是循環末梢,一般拔牙止血只需要1~2小時,而且出血量可能才一塊紗布那麼多。一次拔全口的傷口面積搞不好比不上一次雷殘。(另外這裡要爆個料,14顆是拔下來的牙齒碎片數而非顆數,有些根開岔較大的牙齒的確需要切成兩到三塊來拔,也就是說根本不到14顆啊)

4.嚴重到需要拔掉的乳牙(連根管都沒辦法做)本身就是細菌孳生的溫床,留著會有全身性感染的風險。

5.小孩患的是『法洛氏四合症』,佔所有先天性心臟病的五%至十%,這類患者若合併肺動脈瓣膜閉鎖,完全沒有手術矯正的可能,且血氧濃度相當差。他說,這類心臟病患經常一口痰卡住,血氧濃度就降低,整個人發紺(皮膚發紫、發黑)。(略)他們的氣管通常比較狹窄,一旦插上氣管內管,管子一動氣管就會收縮,很容易造成意外。

6.楊主任當初答應動刀,是因為家長苦苦哀求,說其他醫院診所都不願意幫他們開......也就是說,他們吃了好幾次閉門羹,照理說應該要知道這樣的小孩動手術有多危險了......(以下省略)

7.一月二十一日手術當天上午,麻醉科開會建議家屬取消手術,說了兩次,但家屬仍執意執行手術以改善孩子的生活品質。

 

另外這裡有個事件懶人包以及針對麻醉科作為的詳細說明,有興趣可以參閱。

 

引用裡面的一句話:三總的麻醉醫師頂多只犯了兩個錯誤:一、術前對病童父母解釋得太溫柔敦厚,只說「很危險」,可能沒有將「死」字講出口,也沒有強力堅持不宜麻醉。(預估的死亡率超過幾成才叫做「不宜麻醉」?)二、沒有將術前解釋的內容記錄下並請病童父母簽字,留下白紙黑字的證據。

 

另外是一點個人的想法:

1.『死者最大』的心態不太可取,尤其是那些自己喝酒撞樹、自己沒照顧好身體、自己抽菸嚼檳榔不肯戒的人,並不能因為人已往生,他們對自己的傷害就都不算數,而是要由『沒把人救回來』的醫生承擔......

2.麻醉、手術等等行為,都是有風險的,所以才會要家屬考慮清楚後在簽下同意書,可是有些人的心態卻是『我不會那麼倒楣,是那百分之幾裡面的一個。要是真的出事了,一定是醫生的錯』,說真的,有這種心態,怎麼能怪現在的防禦性醫療風氣那麼盛?怎麼能怪醫生都先求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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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M.Jou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