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版了,我的網誌。

其實原因無他,也不是因為我已經不喜歡妮那了,而是這位色彩鮮明的泳裝美女對我的文字造成了阻礙。
當然,原本我喜歡御風就遠勝於喜歡妮那,畢竟御風才是我一手創造出來的。

其實啊,在修改這張畫時是很辛苦的。

因為是鉛筆稿,而且又是用數位像機拍下來的,不免亮度有些不均勻,而且原本應該是白色的紙張,在鏡頭下總是呈現灰色,就像御風手上的那把刀。
在使用Photo Editor做完自動色彩平衡後,不熟悉電腦的我可是用小畫家土法煉鋼的把灰色的地方通通擦掉呢!
但也就是因為這樣,在看到在的網誌底圖時心中總會浮出成就感。

不過有點諷刺的是......在我專門為御風設的那個資料夾裡面,這張圖的名稱叫做--"未命名-1.JPG"

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有辦法那麼喜歡御風,雖然我不知道能持續到什麼時候。
我在學校和家裡書桌的桌墊底下各壓了一張御風,這根本就是自取滅亡,因為光是盯著畫發呆就能浪費掉我一堆時間。

這就叫做笨吧。

那又怎樣,我就是喜歡他,喜歡到沒有他就沒有我的程度。
別怪我啊,我才十七歲,本來就是應該瘋狂的年齡。

不過老實說,我並不常夢到他。或者說,我通常不會記得關於他的夢。
常常在醒過來之後,剩下的印象只有御風的臉,或者是一小片的夢境。
能夢到自己心愛的人是幸福的事情,我這樣認為。

最近覺得很無力,因為就算是想要畫畫,也不知道要畫些什麼。
不過當看著完成的畫作,我還是很幸福的。
這就是為什麼網誌的副標題是
このは幸せよ
這就是幸福

不過擔心也是潛伏在心中的
我擔心,當我不再喜歡他的那一天,要怎麼面對自己?
我擔心,會不會因為他,令我錯過更真實的幸福?

我知道迷戀不存在的人是件傻事,但是在我還喜歡他的這段時間裡,我寧願當作他真的存在。

聽我牢騷了那麼多,就來看看我的作品吧。

這一張是個人非常喜歡的,飄髮,因為御風有一頭超過一公尺長的秀髮,所以我也很喜歡畫頭髮飛揚的樣子。

這一張也是飄髮啦~

這是壓在自家桌墊下的圖,是以之前的舊稿為底圖改的

這就是背景的全圖,那張"未命名-1",不過......這一招叫做牙月蒼嵐破

又是一張拿刀砍人的XDD

看的出來那幾張有特別用心的修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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