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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事我一直覺得很有趣,值得好好探討。

是這樣的,在國醫,陪女友回宿舍然後自己再走回去好像是閃光們的傳統一樣,所以從入學以來的每一天,在宿舍門口看見離情依依的場景已經是家常便飯、兩天沒看見還會覺得是不是吹起了分手潮。

可是我卻常常在想這是幹嘛呢,又不是在演梁祝十八相送。而且女孩兒獨自走這麼一小段路,就算是在午夜我想被變態拖進暗巷或是從後面抱住的機率也不高(應該吧),為什麼要讓自己的男朋友做這種位移等於零又浪費時間的事情我實在不理解,我還寧願把這些時間拿來慢慢走(可是啊.....唉算了不提了)。

 

總之因為本人一直都這麼覺得,所以當草哥偶爾說要陪我走回去的時候,腦袋裡第一個想法就是你做了什麼虧心事還是有特殊需求要我幫忙嗎,不過後來證明我好像是多慮了。我們人啊真的不應該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的。

 

說到在午夜獨自行走,以前看鬼故事的時候有看過半夜經過陰宅社區附近要是聽到後面有腳步聲,千萬不能回頭,因為人的肩膀和頭上各有一把火一共三把,每回頭一次就吹熄一把,等到回頭三次沒火了鬼就會來把你抓走。可是一般來說人回頭應該都有習慣側吧,就像我們走路會習慣先踏某一隻腳、或是肘擊別人的時候都會用右手(此指右撇子而言),回頭的時候應該也是習慣地往左或往右才對。

既然這樣,再怎麼說也只會吹熄其中的一把火啊,而且頭頂那一把到底是要怎麼吹才吹得道我現在還認為他是個無解的謎,難不成看後面需要下腰嗎?還是說這三把火會輪流移動像水車那樣,這麼說來只要抓準火移動的頻率在缺角的那一邊轉到肩膀時回頭,好像就可以一直回頭了欸。

我記得在國中的時候這個問題困擾我頗久,雖然我不相信有鬼這件事,但是我一直相信民間傳說的細節應該都是經過仔細考慮的不然怎麼嚇人呢?

後來這件事不了了之,一直到入伍學了女子防身術有個從背後被抱住的掙脫法,讓我覺得這麼一來根本不必擔心後面的腳步聲是鬼還是變態,再說本人身為漫畫的愛好者隨身帶著G筆也是很正常的,如果被偷襲的話只要轉身給他一個突刺然後一切以正當防衛依法辦理就可以了。

 

↑G筆

 

本來我覺得這個方法真的是超好的,因為沾水筆尖的殺傷力大概不亞於碎冰錐或刀子,拿來捅人一定是萬事OK的,話說回來就算斷了反正他一隻也才30元,拿來命或換貞操很划算了。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交了男朋友之後這招就不適用了,為了不落得個謀殺親夫的罪名,我的人身安全多多少少受到那麼一點影響。

即使如此,我想在國醫從郵筒到女宿門口的距離應該也不太需要用到沾水筆尖吧?再說大部分時間這段路上應該也都有其他的情侶,我想大家應該沒有那麼見色忘義到沉醉在兩人世界中而沒發現有女孩子被偷襲了。話說回來這好像也要路上有正在十八相送的閃光才行?

好吧,為了我們這些自己回家的女孩兒們的安全,我想各位梁山伯與祝英台還是繼續相送、送回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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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M.Jou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